【2025地價稅懶人包】地價稅怎麼算?自用住宅節稅申請一次看

【2025地價稅懶人包】地價稅怎麼算?自用住宅節稅申請一次看【2025地價稅懶人包】地價稅怎麼算?自用住宅節稅申請一次看
「誰應該要繳地價稅?」、 「地價稅繳費金額是怎麼算的?」、 「若是自用住宅稅率差很多嗎?」相信這些是很多人有的疑問。本文將以永慶執業多年的專業角度,深入淺出的一一解答地價稅相關問題。

一、 地價稅定義是什麼?

地價稅是一種地方稅 ,課稅的標的是「土地的價值」。簡單來說,只要您在中華民國境內持有土地,政府就會根據這塊土地的「申報地價」來向您課徵稅賦,而與土地上的建築物價值無關。

⇀ 永慶專家提醒:由於地價稅是地方稅,因此各縣市應納稅的土地會獨立計算。舉例來說, 若在3個縣市分別持有土地,則11月地價稅報稅季來臨時就會收到3張稅單喔!

二、 誰是主要的納稅義務人?

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根據 《 土地稅法》第3條 ,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順序如下:

納稅義務人備註
土地所有權人
管理機關土地所有權屬公有
管理人土地所有權屬公同共有者(含未辦繼承登記)
典權人設有典權土地(典權是一種用支付典價方式,在一定期限內佔有他人不動產並使用的權利)
承領人承領土地
耕作權人承墾土地
受託人土地為信託財產者
⇀ 永慶專家提醒:地價稅是 以納稅義務基準日(每年 8 月 31 日) 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的納稅義務人 。若您是在9月1日才將土地出售,您就仍然是該年度的地價稅納稅義務人喔! 若您有繳納地價稅相關疑問,也可使用 客服信箱留言 諮詢。

三、 地價稅何時繳納?如何查詢稅費?

繳納期間課稅所屬期間
11月1日~11月30日同年1月1日~12月31日

1. 地價稅所屬期間

地價稅每年開徵一次,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地價稅繳納期間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 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 。稅務機關會在這段時間寄發稅單給納稅義務人。

⇀ 永慶專家提醒:請務必在期限內繳納,根據 《 稅捐稽徵法》第20條 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3日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的滯納金,最高可加徵至10% ,若逾30日仍未繳納,將會被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3. 地價稅稅費如何查詢?

您可以透過以下管道查詢您的地價稅費:

  • 線上查詢:至「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 」使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 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進行線上查詢。
  • 臨櫃查詢:攜帶身分證件,親至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
  • 電話查詢:致電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供個人資料後進行查詢。

四、地價稅怎麼算?地價稅稅率及計算公式教你看

步驟1:計算課稅地價

課稅地價的計算公式為每塊土地之「申報地價×土地面積」 。申報地價由政府每兩年公告一次的「公告地價」作為基準,土地所有權人可在公告地價80%至120%的範圍內自行申報,若未申報則以公告地價的80%為申報地價。舉例來說,若有一土地面積為70平方公尺,該土地申報地價為每平方公尺1萬元,則課稅地價為70×10,000=700,000。

步驟2:確認應採用的稅率後,套用計算公式

稅率分為「一般稅率」與「特殊稅率」,以下將依照稅率種類分別說明:

一般用地稅率

一般稅率採累進稅率, 而適用哪個級距的稅率要依照在同一縣市持有的土地課稅地價加總,與縣市之累進起點地價來判斷 。舉例來說,某市累進起點地價為 100 萬元,某人在該市持有的土地課稅地價總額為200萬元,則某人在該市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適用第2級稅率。因此應繳地價稅額為200萬 × 15‰ - (100萬 × 0.005) = 2.5萬元

⇀ 永慶專家提醒:每個縣市累進起點地價不同,因此同樣課稅地價總額,適用的級距在不同縣市也可能不同,各縣市的累進起點地價以該縣市公布之最新資訊為準。
稅級別應徵稅額 計算公式
第 1 級 課稅地價 (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 ╳ 稅率 ( 10‰ )
第 2 級 課稅地價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末達 5 倍者) ╳ 稅率 ( 15‰ )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 0.005 )
第 3 級 課稅地價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5 倍至 10 倍者) ╳ 稅率 ( 25‰ )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 0.065 )
第 4 級 課稅地價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10 倍至 15 倍者) ╳ 稅率 ( 35‰ )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 0.175 )
第 5 級 課稅地價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15 倍至 20 倍者) ╳ 稅率 ( 45‰ )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 0.335 )
第 6 級 課稅地價 (超過累進起點地價 20 倍以上者) ╳ 稅率 ( 55‰ ) - 累進差額 (累進起點地價 ╳ 0.545 )
特殊稅率

符合以下特定條件的土地,可申請適用優惠的特別稅率:

適用土地稅率種類
1. 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2‰
2. 公共設施保留地6‰
3. 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 (不含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 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10‰
4. 公有士地 (按基本稅率徵收)10‰

舉例來說,若某人在某市持有一自用住宅,該自用住宅之課稅地價(申報地價×土地面積)為200萬元,則應繳稅額為200萬 × 2‰ = 4000元。 與自用住宅稅率相比,採用一般稅率稅額至少高出5倍 ,因此若符合條件,建議優先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覺得公式太複雜嗎?您也可以直接使用 地價稅線上試算工具 ,輸入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中的相關資訊,即可快速得知應繳稅額。

※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用,實際繳納稅額以稅捐稽徵處核發稅單之金額為準。若有稅務相關疑問,亦可至 客服信箱留言 諮詢。

五、 節稅關鍵:如何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條件與流程一次看

1. 自用住宅用地適用5大條件

想適用2‰的優惠稅率,您的房產必須 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

條件說明
戶籍登記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中,至少有一人於該地辦妥戶籍登記。
無出租或營業該房屋不得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的情形。
所有權土地上的建築物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持有。
面積限制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約90.75坪),非都市土地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公尺(約211.75坪)。
一處為限土地所有權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全國一處為限。

2. 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自用住宅用地申請

※ 圖檔歡迎下載存用

應備文件
  •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可至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下載) 。
  • 戶口名簿影本(若夫妻不同戶籍,需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若申請書已詳填則免附) 。
  •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若申請書已詳填建號則免附) 。
  • 若有信託關係,需附上信託關係證明文件。
申請流程

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 每年的9月22日前 ) ,填妥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 當年度 就可以適用2‰的優惠稅率。若逾期申請,則只能從申請的 次年 開始適用。

⇀ 永慶專家提醒:最常見的錯誤之一,就是許多人買了新房,但戶籍仍掛在老家,或是為了學區等因素將戶籍遷出。請務必記得, 必須要有土地所有權人、 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戶籍遷入,才能符合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資格

六、 常見問題Q&A

Q1:如果沒有收到地價稅單或稅單遺失了,該怎麼辦?
A:
可以親自到土地坐落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或所屬分局(處) 申請補發,或以電話、 傳真及網際網路等方式申請辦理。特別提醒民眾,稅單上的住址是投遞地址,並非就是土地所有權人房屋的門牌地址,所以收到稅單後,一定要詳細檢查納稅義務人姓名和身分證統一編號,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請立即向發單之地方稅稽徵機關聯絡更正,以免造成困擾。
Q2:我今年9月初才把房子賣掉,為什麼還會收到地價稅單?
A:
這是因為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是每年的8月31日。即使您在9月1日就完成過戶,法律上您仍是該年度的納稅義務人。
Q3:我今年8月剛買房並遷入戶籍,來得及申請今年的優惠稅率嗎?
A:
來得及! 只要您在8月31日(含) 前完成產權登記,並在9月22日(含) 前向稅捐稽徵機關提出自用住宅申請並審核通過,當年度的地價稅就可以適用優惠稅率。
Q4:我和我太太名下各有一間房子,也都有設戶籍,可以兩間都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嗎?
A:
不行。 根據《 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以一處為限。白話來說,法律將夫妻與未成年子女視為一個家庭單位,這個單位在全國只能選擇一處房產適用最優惠的2‰稅率。不過,若您有第二處以上的房產,只要有成年直系親屬(如成年子女、父母) 設立戶籍,且符合其他自用住宅條件,該處房產還是可以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處的限制。
Q5:我把隔壁兩間房子打通當成一間住,但戶口只放在其中一個地址,這樣兩邊的地價稅都能算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嗎?
A:
相鄰兩棟平房或樓房,所有權人同屬1人,或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個別所有,雖然僅於1處設立戶籍,如經查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且經稅捐稽徵機關現場勘查,查明確實打通或合併使用,合併認定為1處,則相鄰房屋2筆土地,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 由於各縣市的地價稅規範與累進起點地價不盡相同,若您想更深入了解相關稅務資訊,或有更複雜的土地稅務問題,歡迎前往鄰近門市諮詢或於 客服信箱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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