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繼承的房子如何規劃房地合一稅的節稅?
繼承的房子如何規劃房地合一稅的節稅?
繼承的房子在售屋時,要先判斷是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還是新制的房地合一稅。若適用新制,可評估是否符合貸款扣抵、自用住宅優惠、重購退稅、及非自願性出售不動產等稅額優惠條件。
繼承的房子在售屋時,要先判斷是適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還是新制的房地合一稅。
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的情形
●繼承人於1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該房屋。
●繼承人於1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該房屋,且於106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出售該房屋。
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的情形
●繼承人於112年1月1日以後取得該房屋。
●繼承人於1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該房屋,且於112年1月1日以後出售該房屋。
如果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
●繼承人可以選擇以實際成交價或官方簡式版計算財產交易所得額。
●如果繼承人在出售該房屋前,已持有該房屋滿6年,且在出售該房屋前6年內,該房屋均非出租或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則可以享有400萬元的免稅額。
如果適用新制房地合一稅
●繼承人可以選擇長期持有優惠或短期間持有優惠。
●長期持有優惠的適用條件為:
◆繼承人在出售該房屋前,已持有該房屋滿2年。
◆在出售該房屋前2年內,該房屋均非出租或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短期間持有優惠的適用條件為:
◆繼承人在出售該房屋前,已持有該房屋滿1年。
◆繼承人還可以享有以下其他節稅優惠:
◆重購退稅:繼承人如果在出售該房屋後1年內,再購置自住住宅,且自住住宅的總價超過原出售住宅的總價,則可以申報重購退稅。
◆非自願性出售:繼承人如果因繼承土地或因分割繼承而取得該房屋,且在取得該房屋後2年內出售,則可以適用非自願性出售的優惠稅率。
以下為繼承房屋規劃房地合一稅節稅的建議
●提早規劃:繼承人在出售房屋前,應先了解適用稅制及節稅優惠,以便提早規劃。
●善用長期持有優惠:如果繼承人有長期持有房屋的打算,則應善用長期持有優惠,以節省稅負。
●掌握重購退稅條件:如果繼承人有再購置自住住宅的打算,則應掌握重購退稅的條件,以享有退稅優惠。
●尋求專業協助:如果繼承人對於房地合一稅的申報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專業人士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