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要同一個所有權人嗎?
重購退稅/扣抵懶人包
換屋是許多民眾的人生大事,但隨著房價上漲,換屋的成本也越來越高。為了減輕換屋族的負擔,政府推出了「重購扣抵/重購退稅」的節稅優惠方案。
申請條件
民眾在2年內完成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的重購行為,並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重購扣抵或退稅:
- ●出售及重購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在2年以內
- ●出售的房地賣出前一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新制 vs. 舊制
重購扣抵/退稅的適用稅制有所不同,民眾可依購屋時間判斷適用哪種制度:
購屋時間 | 適用稅制 | 扣抵/退稅方式 |
---|---|---|
104年12月31日前 | 財產交易所得舊制 | 重購房屋隔年申報所得稅時,從所得稅應納所得稅額中扣抵 |
105年1月1日之後 | 房地合一稅制 | 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提出申請退稅 |
注意事項
- ●無論新制或舊制,退稅都僅針對自住房屋。
- ●新制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他用或再移轉,否則將追繳原退還稅額。
- ●舊制僅針對「小換大」才能退稅(新購屋價額需大於舊屋價額),新制則放寬大屋換小屋可按比例退稅。
- ●新屋或舊屋的所有權人,無論是本人或其配偶,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
- ●舊制的房屋「戶籍登記」須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而新制中的「直系親屬」則限縮為未成年子女。
申請流程
- ●財產交易所得舊制:民眾於申報所得稅時,勾選「重購扣抵」項目,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即可。
- ●房地合一稅制:民眾於完成移轉登記之次日起,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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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種稅目重購退稅/扣抵條件整理
稅目
財產交易所得稅
(舊制)
房地合一稅
(新制)
土地增值稅
買賣期限
出售及重購房地的時間(以完成移轉登記日為準)在2年以內,
並且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戶籍登記
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
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
新舊所有權人
本人或配偶
須為同一所有權人
使用限制
無
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
退稅說明
新購屋價額需大於舊屋價額
新購房地價額大於舊房地價額,可全額退稅
新購房地價額小於舊房地價額,按比例退稅
新購自用住宅用地公告現值加上出售時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超過原出售自用住宅用地公告現值,可申請退稅
最高退稅額以所繳稅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