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自用稅率必看!避免錯誤設籍失去400萬免稅優惠! | FAQ:我的房子,媽媽設籍可以適用自用稅率嗎?
您知道房地合一稅的自用稅率有400萬免稅額的優惠嗎?
本影片將透過真實案例,為您詳細解析所得稅法條規定,強調適用房地合一自用稅率需注意的條件,同時提醒觀眾留意未成年子女滿18歲的時間,以確保能順利適用400萬免稅額。
真實案例:
小明與媽媽共同繼承一個房子,持分一人一半。
小明因為小孩學區考量,所以戶籍並沒有設在這裡,只有媽媽設籍
媽媽也辦理了「地價稅自用」、與「住家用房屋稅」
小明心想:有媽媽設籍,應該就符合自用資格了吧?
豈料...
小明今年賣房時,房仲卻告訴小明,只有媽媽持分的持分,才能適用【房地合一稅自用稅率】
小明持分部分,無法適用(房地合一稅自用稅率)
-------------------那麼,問題出在哪裡呢?-------------------------
所得稅法第4-5條規定:
需所有權人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
持有並居住在該房屋連續滿6年才符合資格
所以只有媽媽設籍,是無法適用「房地合一稅自用稅率」
這部分跟地價稅自用稅率規定的直系親屬設籍不同哦!
--小明(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其中一人,要設戶籍+連續居住6年才可以!--
提醒:2023/1/1起,成年調降為18歲
所以:
小明如果打算先把未成年子女,設戶籍在持分的房子內,就要注意小孩何時年滿18歲!
在小孩滿18歲之前,需要有「建物所有權人」本人或配偶完成設籍
不然前面所設籍的時間,就都不算數了
*也就是說,小明持分的房子,小孩18歲之前,小明要自己(或配偶)設籍在內
不然,小孩18歲以後,變為成年人,小明(或配偶)沒設籍在內,設籍時間會不算數
*因為戶籍沒連續居住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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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的自用規定
設籍人務必是「本人」或「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不能以成年的直系親屬設籍
(小明以為媽媽是直系親屬,且有設籍,就是錯的)
------------------小明要如何避免戶籍中斷?------------------
假設:
小明孩子14歲,已經設籍在持分的房子內,
當小孩18歲之前,小明要將自己(或配偶)也設籍在持分的房子內
這樣當小孩成年後(18歲),小明(或配偶)的設籍時間才能延續
(當設籍+居住連續滿6年)之後小明要賣房子,才享有400萬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