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稅怎麼算?2016 年前取得房屋的舊制申報
財產交易所得稅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取得的房屋,出售時適用的舊制所得稅。只就房屋部分的交易所得課稅,土地交易所得不課所得稅,並於出售隔年併入綜合所得稅申報。下方提供計算公式、線上試算與重購扣抵等常見問題。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最後更新:
一、財產交易所得稅怎麼算?公式與試算
交易稅包含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若是出售在104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適用財產交易所得稅,出售房屋須於售屋隔年併同綜所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計算公式
| 房屋交易所得 |
|---|
| × 5%~40% |
| 於次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起申報 |
財產交易所得稅試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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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房屋出售房屋時支付的必要費用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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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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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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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財產交易應稅所得約0 元
- 實際負擔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稅以稅捐稽徵處核發稅單之金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