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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怎麼算?稅率、繳納時間與自住優惠一次看

房屋稅是持有房屋期間,每年依房屋課稅現值乘上稅率課徵的稅。每年 5 月繳納,稅率依自住、非自住、供營業等使用情形而不同,符合條件的自住房屋可適用較低稅率。下方整理稅率、課稅期間、買賣當年分攤方式與線上試算。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最後更新:

一、房屋稅怎麼算?稅率與課稅期間

屋主售屋時,涉及的房屋「持有稅」有這些:

房屋在「持有期間」定期必須繳納的稅費主要有兩種,若在年度中出售,通常會依持有天數按比例分攤或由納稅基準日登記人繳納:

  1. 房屋稅
  2. 地價稅

房屋稅計算公式

台北市
新北市
住家用
供營業用
非住家非營業
單一自住
自住
非自住
1%(全國僅1戶,若房屋現值在2,674,200元以下採過渡期折減*註1)
1.2%(全國3戶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3.2%(全國2戶以內)
3.8%(全國3~4戶)
4.2%(全國5~6戶)
4.8%(全國7戶以上)
3%
2%
台北市
新北市
住家用
單一自住
1%(全國僅1戶,若房屋現值在2,674,200元以下採過渡期折減*註1)
台北市
新北市
住家用
自住
1.2%(全國3戶內,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台北市
新北市
住家用
非自住
3.2%(全國2戶以內)
3.8%(全國3~4戶)
4.2%(全國5~6戶)
4.8%(全國7戶以上)
台北市
新北市
供營業用
3%
台北市
新北市
非住家非營業
2%

註1:自113年7月1日起,持有台北市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將分4年逐年緩步恢復課稅稅基,114年期至116年期房屋稅基分別折減30%、20%、10%(相當稅率0.7%、0.8%、0.9%),自117年期起稅基不再折減(恢復法定稅率1.0%)。

房屋稅額 = 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由地方稅捐機關依照房屋折舊率、 地段、 樓層等因素評定。

稅率:依房屋用途與持有戶數不同而異( 自住、 非自住、 出租等)。

房屋稅試算

元
%
預計房屋稅額約 元
  1. 房屋課徵現值及適用的稅率須參考房屋稅單或到稅捐機關申請。
  2. 實際負擔的房屋稅以稅捐稽徵處核發稅單之金額為準。
  3. 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故多戶另有其適用稅率。

二、房屋稅常見問題

房屋稅什麼時候繳?

房屋稅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繳納,課稅期間是前一年 7 月 1 日至當年 6 月 30 日。

房屋稅怎麼算?

房屋稅額=房屋課稅現值×稅率。課稅現值由地方稅捐機關依房屋折舊率、地段、樓層等因素評定,稅率則依自住、非自住、供營業等使用情形而不同。

買賣當年的房屋稅由誰繳?

稅單寄給納稅義務基準日的所有權人,實務上買賣雙方會在簽約時約定,依交屋日或過戶日按持有天數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