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配偶間互相贈與可節省土增稅?
2024.07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間互贈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仍需課徵土增稅。
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配偶之間贈與土地,並非實質免稅,只是延後繳納。
●可使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資格,達到節省土地增值稅
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仍需課徵土增稅。
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配偶之間贈與土地,並非實質免稅,只是延後繳納。
●可使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資格,達到節省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