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配偶間互相贈與可節省土增稅?
2024.07
▌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間互贈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再移轉第三人時,仍需課徵土增稅。
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配偶之間贈與土地,並非實質免稅,只是延後繳納。
●可使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資格,達到節省土地增值稅
▌故事情境:
小莉:我名下有一間房子,持有快20年,若現在出售,估算土地增值稅100多萬,
聽說房子在夫妻配偶間互相贈與,可以節省土地增值稅,是真的嗎?
永慶專家:這句話照字面意思,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
小莉:哦?怎麼說隊也不對呢?
永慶專家:讓我逐一好好說明,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也就是在配偶間贈與移轉,可以選擇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但於在移轉第三人時,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所以說,配偶之間贈與土地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非實質免稅,只是延後繳納。
未來再出售時,還是要回溯到「最原始配偶取得時的現值」來計算增值稅。
單純只是配偶間贈與,並不會讓土地的漲價消失哦!
小莉:這樣看起來是配偶間贈與不用繳土地增值稅,那怎麼說這句話也是對的呢?
永慶專家:舉個例子來說,如果您(小莉)已經使用過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自用資格,
而您的配偶(先生)沒有,那麼在出售土地時,可以選擇先將土地以配偶間贈與給先生,
這樣就可以運用您先生的一生一次自用資格來移轉給第三人,進而達到節省土地增值稅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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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購屋的稅:
買房子時,買方要負擔的稅主要有:契稅(相當買房過戶費)、印花稅(在買賣契約上貼的稅票)、之後每年要繳的房屋稅和地價稅。永慶區分買屋、賣屋、以及標示出持有時會遇到的稅,讓你不再混淆!
稅目 | 說明 |
---|---|
契稅/印花稅↗︎ | 因買賣、贈與、交換、分割等移轉行為,取得所有權人須依契約價額繳納契稅。 |
重購退稅↗︎ | 出售舊屋並於2年內重購新屋,可退還相關稅款。 |
房屋稅↗︎ | 課徵期間自前一年7/1至當年6/30 |
地價稅↗︎ | 課徵所屬期間當年1/1至12/31 |
🏠➔屋主售屋的稅:
賣房子時,賣方要繳的稅主要有:房地合一稅(賣房賺到的價差要課稅)、土地增值稅(土地漲價的部分要課)等等,這些永慶也幫你整理好了!
稅目 | 說明 |
---|---|
土地增值稅↗︎ | 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要課的稅 |
房地合一稅↗︎ | 依照房屋取得時間,課徵房地合一稅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若出售在104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須於隔年併同綜所稅申報財交稅 |
重購退稅↗︎ | 出售舊屋並於2年內重購新屋,可退還已繳稅款 |
房屋稅↗︎ | 課徵所屬期間自前一年7/1至當年6/30 |
地價稅↗︎ | 課徵所屬期間當年1/1至12/31 |
➔購售屋稅費短片:
買賣房稅費(豪宅稅,房地合一稅,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財產交易所得稅),所有影音短片都在這
▌FAQ常見問題
問題1:配偶間互相贈與土地,要課稅嗎?
解答1:不用,但若要再移轉(出售)第三人時,就要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正確來說,不是實質免稅,只是延後繳納。
問題2:賣房時,土地增值稅怎麼計算?
解答2: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前」的「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來計算漲價總數課徵土地增值稅
問題3:如果我贈與移轉土地給配偶,配偶想再售出土地,這樣增值稅從哪開始算?
解答3:土地地增值稅的計算,是以第一次贈與前原規定地價,或是,前次移轉現值當原地價,來計算。配偶間的贈與不會讓土地的漲價消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