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稅申報類型、計算方式有哪些?核實、豪宅、評定現值一次看懂!
2024.04
財產交易所得稅的申報方式
可分為以下兩種:
1. 以實際成交價申報
●適用對象:
◆個人出售位於台北市或新北市的房屋,且房屋總價新台幣8千萬元以上者。
◆個人出售位於其他地區的房屋,且房屋總價新台幣5千萬元以上者。
◆其他經財政部核定應以實際成交價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
●申報方式:
◆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於「財產交易所得」項下填報。
●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房屋買賣契約書。
◆房屋所有權狀。
◆原始取得證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權狀、買賣契約書、贈與契約書、繼承筆錄等)。
◆其他必要證明文件(如房屋改建、修繕等費用支出證明文件)。
2. 以官方簡式版申報
●適用對象:
◆除前項規定應以實際成交價申報之財產交易所得外,其餘個人出售之房屋。
●申報方式:
◆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於「財產交易所得」項下選擇「官方簡式版」。
●並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房屋買賣契約書。
◆房屋所有權狀。
財產交易所得稅申報的注意事項
- 申報期間: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 申報方式:
- 可透過自然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書紙本郵寄、線上申報、臨櫃申報等方式申報。
- 建議民眾提早準備申報資料,以免錯過申報期限。
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計算方式
財產交易所得的計算方式,可分為以下兩種:
1. 以實際成交價計算
財產交易所得額 = 實際成交價額 - (原始取得成本 + 必要費用) |
2. 以官方簡式版計算
財產交易所得額 = (房屋評定現值 x 路段率 x 比例) - 原始取得成本 |
舉例說明
假設有一戶位於台北市的房屋,房屋總價為2億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億元,路段率為2,比例為50%,原始取得成本為1億元,則該戶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計算如下:
以實際成交價計算
- 財產交易所得額 = 2億元 - (1億元 + 0) = 1億元
以官方簡式版計算
- 財產交易所得額 = (1億元 x 2 x 50%) - 1億元 = 0
結論
財產交易所得稅是出售房屋或其他財產時,應繳納的一種稅賦。納稅義務人可依據房屋的實際成交價或官方簡式版計算財產交易所得額,並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一併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