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耶!!! 自用住宅土增稅 由「一生一次」放寬為「一生一屋」,阿是不一樣在哪裡??
簡單講又來了,本來一個人這一輩子只能用一次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10%利率,但是立法院於2014年4月27日初審通過《土地稅法第34條條文修正草案》,只要名下只有一棟自用住宅,不論換屋幾次都可以讓自用住宅土增稅優惠10%利率派上用場,當然,事情都是有條件的阿!!! 請往下看。
適用「一生一屋」的優惠稅率,需符合的條件包括:
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自用住宅,且無其他房屋
2.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需連續在該地設籍達六年
3.該自用住宅出售前五年,不得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4.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時需持有該自用住宅達六年
5.出售的自用住宅限都市地區在1.5公畝(45.375坪)、非都市地區3.5公畝(105.875坪)以內的土地,超過部分不得適用
財政部表示,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設籍且僅持有一戶者,全台共計423萬戶,平均自用住宅持有面積為57.48平方公尺(17.38坪)。一生一屋優惠稅率通過後,近七成土地持有人適用,總計逾400萬個家庭受惠。若以一生換屋三次粗估,國家財政稅收將減少超過40億元。
簡單講,詳細比
一生一次 |
一生一屋 |
|
使用次數 |
一生就只能使用一次 |
使用完「一生一次」之後可使用,無次數限制 |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 |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或其未成年子女 |
設籍限制 |
出售前一年內需曾經設籍 |
出售前,需設籍連續滿6年 |
持有年限 |
無限制 |
出售前,持有該自用住宅達6年 |
出租/ |
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及無營業 |
出售前5年,無出租及無營業 |
擁有屋數限制 |
無限制 |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棟 |
面積限制 |
都市土地:300㎡ 非都市土地:700㎡ |
都市土地:150㎡ 非都市土地:350㎡ |
註:本文僅供參考,最新資料應以政府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