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印?甚麼是用印? 不就是蓋蓋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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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永慶房仲網

在房地產交易中,雙方必須進行用印,以確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用印的過程中,買方和賣方需準備各自的印章及相關證件。買方需要提供立約人印章、房屋登記名義人的印章及身份證正本、用印款以及預收的規費等。而賣方則需準備印鑑章、兩份六個月內的印鑑證明、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的兩份副本,以及近期的房屋和地價稅單正本。 在用印後,代書會整理契稅和增值稅的申報資料並送件,增值稅的處理時間依類別不同而有所差異,通常自用件需14個工作天,一般件則需7個工作天。此外,若買方需要貸款,則需在用印時決定貸款銀行,並由代書協助整理報稅及貸款資料,銀行的審查和估價過程大約需時2至3星期。整個流程涉及多項文件和準備工作,確保交易的順利進行。

是的,用印就是要確定雙方蓋章,而且要蓋的是印鑑章(衍伸閱讀:甚麼是印鑑章,甚麼是印鑑證明?),要蓋的文件包含:申請契稅申報書;土地增值稅申報書、公訂契約書、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書等,這個流程就是用印。

 

買方須備證件及款項

1.立約人印章

2.房屋登記名義人印章及身分證正本

3.用印款

4.預收規費(含政府應繳規費、稅費及代書費)

 

賣方須備證件及款項

1.印鑑章 (衍伸閱讀:甚麼是印鑑章,甚麼是印鑑證明?)

2.印鑑證明2份(6個月內)

3.戶口名簿影本2份或戶籍謄本2份

4.近期房屋、地價稅單正本

 

由代書整理申報契稅及增值稅資料後送件

稅捐收件:增值稅自用件(14個工作天)增值稅一般件(7個工作天)

 

若買方需貸款,應於用印同時

1.請買方決定貸款銀行

2.由代書整理報稅及貸款資料後送件

-銀行收件:審查、估價、對保、用印(約2至3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