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表示你同意了所有事,付出之前請小心確認

2013.05

當買方確定要購買不動產的時候,需要支付一筆款項給賣方,如果雙方條件達成共識,賣方收下這筆款項,視同確認出售意願,該筆款項就被視為買方購買該不動產的定金。

 

支付定金的注意事項及相關的法律規範

定金於民法中相關的法律規範,在民法債篇第248條及第249條均有明確之規範。 支付定金後就視為該契約成立,若事後因自己之疏忽、家人反對或座向不合等各種原因而不想購買時,賣方便有權直接沒收該筆定金。當然,若是因為賣方的原因導致契約無法履行,賣方需加倍返還。

 

因此買方在支付定金前,下列事項要再次確認:

和自己相關的問題:

1.家中相關人是否均已看屋且同意要購買

2.自己付款有無問題

3.買賣條件是否符合當初所談的

 

和物件相關的問題:

1.要先審閱房屋仲介公司提供的不動產說明書(衍伸閱讀:看不動產說明書,鎖定這9點),內容包含土地權狀影本、謄本、建物權狀影本、謄本建物平面圖、地籍圖等相關資料,以確認產權狀態是否抵押設定、假扣押、假處分以及真正坪數、屋齡、是否有加蓋及位於工業區或位於道路預定地等,以確保自己權益。 在舊有建物裡,通常有陽台但未登記之情形發生,此時要先確認。如果是,則可申請辦理補登。對於標的的使用狀況主要須注意是否佔用鄰地、公設保留地、道路用地的情形。另外,車位之產權使用情形,可依建物謄本及建物勘測成果圖之登記用途,是否為防空避難室及停車空間來研判。

2.屋況是否均已檢查無瑕疵

 

和對方相關問題:

1. 買賣房屋時,對方的身份確認是一件微妙之事。就賣方而言,瞭解買方之背景,最重要的是有助於確認將來售屋款項可以順利拿到,而不會發生一些意外狀況,甚至不至於遇見詐騙集團。而對買方而言,確認賣方身份則可以知道,將來欲購買的房子曾經有誰住過,其背景是否單純,在交易過程中可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


 

當一切都確認後再支付定金,才能避免因考慮未周詳而發生反悔,定金又要被沒收的狀況。

 

另外,要注意誰收了定金

支付定金時須確認收受定金者是否為所有權人,如果不是所有權人,所有權人的代理人必須出示授權書,且在契約書裡訂立明確的簽約時間及簽約地點、付款條件、附贈之設備及其他雙方約定之事項,以保護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