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連續繼承房子要注意這些事,可以省下不少稅金!| FAQ:連續繼承要繳多少稅?
2024.03
繼承房屋的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財政部在112年11月發布解釋函令,針對連續繼承可以累加持有期間。因此,小慶和弟弟的持有期間計算是爸爸持有的20年,加上媽媽持有的1年,合計21年。
繼承房屋的稅率如何計算?
根據房地合一稅的規定,持有期間超過10年的房屋,適用15%的稅率。因此,小慶和弟弟出售房屋時,應繳納的房地合一稅為:
售屋所得 x 15%
繼承房屋有哪些節稅方法?
1. 連續繼承持有期間可累加
如前所述,連續繼承的房屋持有期間可以累加。因此,若繼承人有意出售房屋,可先確認持有期間是否符合較低稅率的條件。
2. 自用住宅400萬以下免稅
根據房地合一稅的規定,符合自用住宅條件的房屋,獲利金額400萬以下免稅。因此,若繼承人符合自用住宅條件,且售屋獲利未超過400萬,則可免繳房地合一稅。
3. 重購退稅
若繼承人在出售繼承房屋後,於1年內購買自用住宅,可申請重購退稅。重購退稅的金額為:
原出售房屋已繳納的房地合一稅 x 重購房屋價款 / 原出售房屋價款
結論
繼承房屋時,應留意持有期間及自用住宅條件,以節省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