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買房/換屋節稅小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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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永慶房仲網

對於首次購房者來說,購屋不僅是實現居住夢想的步驟,還可以透過一些節稅措施來減輕經濟負擔。首先,首購族可以申請優惠自用地價稅,將地價稅稅率從千分之十降至千分之二,這樣可以節省四倍的稅金。為了享受這項優惠,購房者需在9月22日前將戶籍遷入新家並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其次,購房者在申報所得稅時,可以將自用房屋貸款所支付的利息進行扣抵,這樣可以減少所得稅額,最高可扣抵30萬元的利息。 對於換屋族而言,則可以利用重購退稅來節省土地增值稅。如果在出售自用住宅後的兩年內再購買新屋,且新屋的土地地價超過已繳增值稅的原出售土地地價,則可以將差額退回。需要注意的是,重購的土地必須在完成移轉登記後五年內作為自用住宅使用,並且戶籍必須保持在該處,否則將面臨稅款追繳的風險。這些節稅措施對於購房者來說,無疑是減輕財務壓力的好方法。

首購族節稅小秘方

初次買房子的您,一定常聽到有人說:

購買房地產可以節稅。身為首購族,也是可以購屋節稅的喔!主要可以節稅的部份有二項:優惠自用地價稅以及扣抵所得稅。

 

1. 申請優惠地價稅 可省4 倍稅金

只要在9 月22 日前,將戶籍遷入您的新家,再向在地稅捐稽徵處申辦「自用地價稅優惠稅率」:地價稅稅率就可由「一般用地」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將從千分之十降至千分之二。

 

2. 貸款利息申報,扣抵所得稅

第一次買房的您,因為自用房屋貸款所支付的利息也可以申報扣抵所得,申請繳稅時就可以減免所得稅額,幫您輕鬆省。

(註:貸款利息抵扣有30 萬額度上限及需扣除利息所得)

 

換屋族節稅小秘方

換屋族節稅必備- 運用重購退稅,節省土地增值稅

如果您是出售自用住宅,在兩年內再購入新屋時,若新買房子的土地地價超過扣除已繳增值稅的原出售土地地價,可將差額由自己繳的增值稅中退回。您可以保留這一生一次自用住宅優惠利率的機會,先以一般土地稅率繳納後再辦理重購土地增值退稅。


但是辦理重購自用住宅退還土地增值稅者一買一賣需在二年期間內,且請記得所重購的土地在完成移轉登記日起五年內,必須作自用住宅使用,並有戶籍登記,也就是說不能將戶籍遷出或轉作營業使用、出租或移轉他人,即使是贈與給配偶也不允許,否則退還的稅款將會被追繳回去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