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稅和房地合一稅,傻傻分不清嗎?
2016.07
賣了房子,你該繳的是財產交易所得稅還是房地合一稅呢? 用這張表讓你很清楚!
登記取得時間 |
持有未滿2年 |
持有已滿2年 |
10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房地 |
房地合一稅 |
財產交易所得稅 |
105年1月1日(含)後取得房地 |
皆適用房地合一稅 |
※ 適用申報財產所得稅的人必看:
官方簡式版 | 實際成交價格版 |
所謂官方簡式版,是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法,是以契稅單上的「核定契價」乘以各地區的核定標準。 | 所謂實際成交價格版,是以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減原始取得之實際成本,及因取得、改良、移轉該房屋所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申報所得。 |
適用的情形為: 1,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時 2.以實際成交版申報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3.申報人自行採核定標準申報時 |
採用這個方式申報,準備手續雖然較多,但因不同情況可能會遇上更大幅的節稅機會。 選用實際成交價格申報,您必須檢具買賣建物價格差距相關資料來認定,通常這種申報方式是在「賠售」時使用。 |
需提出賣出時之房屋核定契價,亦契稅單上之契價,以為證明。 | 需備妥文件如下: 1.買、賣私契正本(私契上需貼足按買賣價格千分之四之印花稅) 2.出售時之契稅單影本 3.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證明 4.買、賣時支付價金收據及資金流向證明 5.買、賣所有權狀影本或謄本 |
※ 要繳房地合一稅的人必看:
課稅稅基:
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課稅稅率:
境內居住者(註1)
持有1年以內:45%
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35%
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20%
持有超過10年:15%
非境內居住者(註2)
持有1年以內:45%
持有超過1年:35%
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
自用住宅減免課稅:
按前面列的課稅稅率計算,獲利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自用住宅減免課稅必須條件:
1.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
2.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
3.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4.6年內以1次為限。
註1:境內居住者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1)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2)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註2:非境內居住者係指上述規定以外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