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現金或不動產,哪一種贈與稅比較低?

2023.10

【問題】

我兒子今年底時要結婚,想在住家附近購買一間約1200萬元的房子做為結婚新房,本來想送錢讓兒子去買,但聽朋友說贈與稅很多,還不如直接買房子送會比較省稅,這是真的嗎?應該送現金或是送房子比較划算?有沒有更好的贈與節稅方法?

 

【解析】

財產所有權人以自己的財產無償贈與他人,經他人接受而產生效力,便稱為「贈與」。每人每年均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不管贈與對象是誰皆適用。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三項:「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買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也就是說若是把錢送給子女,由子女自行購買房子時,依遺贈稅法規定,贈與金額依該筆資金認定;若是購買不動產送給子女時,贈與金額依該不動產認定。

 

而不動產價值認定依遺贈稅法第10條規定,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又依遺贈稅法第22條規定:「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免稅額二百四十四萬元。」及第20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金額不超過一百萬元。」平常年度父母每年只能各自免稅贈與子女244萬元,在子女婚嫁當年父母可再免稅贈與子女最高100萬元,因此贈與人之子女該年度有婚嫁時,贈與人該年度的免稅額便可有344萬元。

但要提醒,以贈與取得不動產,在出售時,須依贈與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為成本計算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