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稅和房地合一稅,傻傻分不清嗎?

2016.07

賣了房子,你該繳的是財產交易所得稅還是房地合一稅呢? 用這張表讓你很清楚!
 

登記取得時間

持有未滿2年

持有已滿2年

10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房地

房地合一稅

財產交易所得稅

105年1月1日(含)後取得房地

皆適用房地合一稅

 

 

※ 適用申報財產所得稅的人必看:

官方簡式版 實際成交價格版
所謂官方簡式版,是財產交易所得計算方法,是以契稅單上的「核定契價」乘以各地區的核定標準。 所謂實際成交價格版,是以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減原始取得之實際成本,及因取得、改良、移轉該房屋所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申報所得。
適用的情形為:
1,納稅義務人未申報時
2.以實際成交版申報但未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3.申報人自行採核定標準申報時
採用這個方式申報,準備手續雖然較多,但因不同情況可能會遇上更大幅的節稅機會。
選用實際成交價格申報,您必須檢具買賣建物價格差距相關資料來認定,通常這種申報方式是在「賠售」時使用。
需提出賣出時之房屋核定契價,亦契稅單上之契價,以為證明。 需備妥文件如下:
1.買、賣私契正本(私契上需貼足按買賣價格千分之四之印花稅)
2.出售時之契稅單影本
3.出售時土地公告現值證明
4.買、賣時支付價金收據及資金流向證明
5.買、賣所有權狀影本或謄本

 

※ 要繳房地合一稅的人必看:
 

課稅稅基:
房地收入-成本-費用-依土地稅法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

課稅稅率:
境內居住者(註1)
持有1年以內:45%
持有2年以內超過1年:35%
持有10年以內超過2年:20%
持有超過10年:15%

非境內居住者(註2)
持有1年以內:45%
持有超過1年:35%
境內居住者自住房地 

 

自用住宅減免課稅:
按前面列的課稅稅率計算,獲利在4百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百萬元部分,按10%稅率課徵。

 

自用住宅減免課稅必須條件:
1.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
2.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
3.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4.6年內以1次為限。

 

註1:境內居住者係指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1) 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
(2)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而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註2:非境內居住者係指上述規定以外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