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售也擔心,自售也煩惱,那就來個比一比吧!!

2015.04
比較項目 行銷曝光 投入成本 交易安全
委託仲介

1.宣傳管道多,如:網站物件刊登店頭櫥窗、DM派報或網路廣告、電子報。
2.整合店頭及網路的虛實資源,將資訊正確迅速地傳遞給目標客群,提高成交速度。

3.累積的買方資源豐富縮短成交時間。

1.時間運用的彈性,不因售屋而被改變或影響。
2.會產生仲介費用,通常是房屋成交總價的4%。
1.能避免自己帶看房子時可能發生的安全疑慮。
2.提供價金履約保證,將買賣價金保管於銀行專戶,讓買方付款安心、賣方得到應有的價款。
3.專業代書承辦,簽約有保障。
4.房地產相關經驗及法令較充足。
自售 1.透過售屋網站或拍賣自行PO出售屋訊息。
2.在住家附近公告欄張貼訊息,或請親朋好友介紹,曝光效果有限,往往會拉長房子成交的時間。
1.要配合各方看屋民眾的時間,自己可運用的時間會因此受到限制。
2.節省仲介費。
1. 帶看房子時,易有安全問題。
2.非專業人士,無法辨識買方的可信度和誠意度,較易遇到惡意詐欺,交易風險高。
3.簽約及房地產相關經驗及法令經驗不足,容易疏忽。